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坚持以包容审慎监管为原则,采用“1+4+N”工作模式,扎实推进“不罚轻罚”清单各项任务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清单自实施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作出不予处罚案件475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113件,受益的市场主体392个,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一核引领”,确保“不罚轻罚”清单“列得全”
河东区各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全部认领省级清单涉及的“不罚”“轻罚”事项,并在省级事项清单基础上扩大“不罚轻罚”事项清单覆盖面,制定本部门推行“不罚轻罚”清单事项和工作方案,在门户网站、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的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各部门共梳理出“不罚”事项380项,“轻罚”事项76项,区司法局汇总形成了《河东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推进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坚持“四化驱动”,确保“不罚轻罚”清单“落得实”
一是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召开全区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工作推进会议,对各级执法部门推行“不罚轻罚”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制定落实清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要求各执法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清单制定和实施工作。
二是细化制度,完善配套。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本系统“不罚轻罚”实施细则、工作标准、工作指南、工作流程等配套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操作指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文书内容,促进“不罚轻罚”清单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编印“不罚轻罚”清单宣传材料,通过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集市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标语,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不罚轻罚”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企业、行政相对人知晓率。
四是优化队伍,提升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扎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为推进清单实施奠定良好的队伍基础。采取日常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一线执法人员理清清单覆盖的具体事项,明确“不罚轻罚”清单的具体适用条件,保障执法人员用好“不罚轻罚”清单。
三、坚持“多点发力”,确保“不罚轻罚”清单“用得准”。
着力规范执法程序。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执法部门在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对在立案调查后发现适用“不罚轻罚”清单条件的,内部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或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
着力加强检查监督。根据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安排,加强定期调度和综合考核,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问题线索监督等方式,形成完整的闭合式执法监督链条。在全区“不罚轻罚”清单涉及的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现场监督、现场评查、现场培训、现场纠正、现场整改等方式,确保“不罚轻罚”清单工作落细、落实。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清单内容的,以及不当和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
着力推行柔性执法。河东区坚持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原则推进清单实施,既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守法治底线,也坚持柔性执法,以教育指导为先,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各执法单位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前,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真正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