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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树娟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民营经济再次成为高频词。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强调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这些表述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数据显示,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贡献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特别是近段时间以来,无论是我国新能源汽车领跑全球赛道,还是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大模型惊艳世界,抑或《黑神话:悟空》《哪吒之魔童闹海》掀起文化出海浪潮,这些鲜活案例都是民营经济活力迸发的真实写照。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史,也是一部在法治护航下不断奋发进取的开拓史。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颁布实施民法典,修改反垄断法,逐步形成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干、各类政策文件为补充、地方条例为支干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体系,持续破除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有效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前不久,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这一专门立法将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发展关乎国计民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期待立法机关继续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推动法律尽快出台,通过强化法治保障,持续优化发展环境,让民营经济在法治的有力护航下,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