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刘传文,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0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四十二团司法所所长。刘传文同志在老人孩子无人照顾的情况下,支持其在喀什第二人民医院工作的妻子于2月3日起奔赴武汉进行支援,其本人也一直坚守在岗位上,将对妻子、老人、孩子的牵挂和担心放在心底最深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一是积极参与团场社会面管控和疫情防控的督导指导工作,每天对各小区、连队、春灌的水点、农机修理点和一些偏远散户进行走访,同时承担着隔离点的值班值守、群众生活服务等工作。二是为隔离点及居家隔离的群众开展心理疏导、思想安抚、以案释法,坚持做到隔离但不隔绝关怀,许多居民不知不觉把他当成了家里的一份子。三是不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统筹协调司法所干警、专职人民调解员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排查46次1350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100余次,微信、QQ、宣传近200次,发放各类宣传册600余册。